高雄一名楊姓老翁要3個兒子在他死後,每人每個月給母親3500元撫養費,老翁3年前過世,老大和老二有按照約定給母親撫養費,而小兒子獲得2棟房子的家產,卻沒依照約定給撫養費,讓母親相當不滿,提告要小兒子返還房屋,日前高雄高分院駁回小兒子上訴,判2棟房屋應移轉登記給母親。
在外勞仲介這方面的人力派遣處理要千萬小心,有許多外勞仲介公司可能是不合法的,應該說如果是遇到沒有許可證的人力派遣公司,可能會有私藏非法移工、引渡非法移工等等問題出現,這些勞外勞仲介工相對的問題較多,且容易出現問題,所以尋找有許可證,並且依照政府之規定有做檢查評鑑的公司,會是比較有保障的,包含價格及合約,都很清楚公開,如果差距過大,或是比預期好太多,請多加小心。如果你是在找尋類似看護這類型,更需要嚴格審查的話,應該要選擇評鑑高的公司,例如A評鑑等級的外勞仲介公司,要過濾過度便宜,或是派遣相當快速的公司,看護勞工如此缺少,並且需要嚴格審查,如果能夠馬上派遣給你,必須要慎重考慮,稍加懷疑,建議釐清清楚外勞仲介,並且確認後再行聘約,避免出現後續雇傭關係上的問題。
合議庭認為,當初約定的是每個月月底給付生活費,不能過好幾個月一次給付,因此認為小兒子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,楊母可以撤銷贈與,最後駁回小兒子上訴,全案不得上訴。
現在有許多工廠在設立時,最需要的就是價值性高的勞工,但以台灣而言,要聘請到這樣的人員是比較困難的,面對台灣物價指數還有薪資比例,能接受低薪又無技能的菇做的人比較少數,接受的也大多是大學生或高中生,但也都以服務業為主。但有些職缺是許多人不願意做的,這時候雇主只有一個選擇,就是選擇外勞移工,但是在聘請外勞移工的過程中,申辦手續跟流程,都是非常繁瑣的。甚至有些文件在申請時還有時效性,如果一個不注意又要重新來過,如果還每個月都要申請,非常耗心力,所以直接交由專業的外勞仲介還是比較洽當,現在多數公司也是直接跟外勞仲介也稱人力派遣公司做接洽,請他們派遣東南亞移工詢問是否有意願來就職等等,藉由仲介公司的介紹,雇主這方找到了符合他的員工,而仲介這方也抽取了適當的手續費及佣金,而移工這方也得到了他希望的工作,這樣對於三方來說都是最好的結果。而人力派遣公司,是需要申請採許可制的,許可證效期只有2年,在規定下也必須遵守介紹費以及仲介費還有其他之限制規定,若有違規之情事,則予以罰鍰、停業處分和不予換證等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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